党群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党群工作 > 纪检监察

“每月一案——哪些红线不能踩”第三十一期
发布时间:2018-10-15 作者:湖北广电 浏览量:11059

典型案例三十一

 

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近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杰锋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7年和2018年春节前,雷杰锋先后两次在办公室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某民营企业共计4000元的购物卡用于个人消费。雷杰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老河口市一中党委书记、校长刘林海违规安排教职工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7月18日至20日,经刘林海安排,由高三年级主任广阳组织本年级班主任、备课组长和其他年级管理人员一行16人通过旅行社前往恩施旅游。每人收费890元,共计14240元。9月中旬,学校通过虚增工作量的方式将上述费用在财务报销。案件初核期间,相关人员退赔了旅游费用。此外,刘林海还存在工作失职等其他问题。刘林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副调研员、司法行政管理局负责人汪祖灯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7月29日,汪祖灯在结束公休假返回时,电话通知单位自己所乘航班时间,要求安排公车到武汉天河机场接送自己和妻子回黄石。7月30日,由于衔接问题,致使司机两次驾驶公车从黄石往返天河机场。当晚,司机驾驶公车将汪祖灯及其妻子接回黄石家中。汪祖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恩施州巴东县东瀼口镇卫计办主任许雄才违规操办母亲丧事,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2月22日,许雄才以其弟弟名义操办母亲葬礼,借用东口镇大坪村村委会和大坪村小学教室摆酒席70多桌,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29900元。许雄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东口镇党委书记王发堂、纪委书记王宇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未制止许雄才占用公物大操大办母亲丧事,大坪村支部书记胡德金违规出借村委会办公场地,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大坪村小学原校长、退休教师谭文违规出借教室,受到工作约谈处理。

5.咸宁市崇阳县总工会在工会经费审计工作中失职问题。2017年11月,崇阳县总工会印发《关于开展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审计的通知》,并成立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钟海运负责的工作专班,对县教育局、市场中心等单位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该专班在审计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发现上述单位在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上存在的实质性违纪违规问题。对发现的其他问题仅以《审计意见书》形式予以反馈,既未向县纪委移交有关问题线索,也没有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2018年4月,咸宁市纪委监委、市总工会在全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中发现,崇阳县教育局、市场中心等多家单位存在未开设工会专门账户、违规收取工会经费及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等问题。崇阳县总工会在前期专项审计工作中走过场,对应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对发现的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致使前期已经审计的单位问题频发,钟海运对此负有直接责任。钟海运受到警告政务处分,崇阳县总工会分管工会经费监管的主任科员叶先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6.潜江市公路局迎接上级检查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2017年11月,潜江市公路局在准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迎检资料时,伪造局党委副书记、纪检组组长陈昌彪讲党课的材料,在报送陈昌彪审核把关后装订成册。2018年1月,省委检查考核组到市公路局检查时,询问陈昌彪是否讲过党课,陈未如实报告。随后,检查考核组随机抽查了部分党员干部笔记本,发现均未记载陈昌彪讲党课情况。此外,检查考核组还发现该局2017年10月三名受处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资料完全雷同。陈昌彪作为党委副书记、纪检组组长,为应付检查主动参与弄虚作假,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陈昌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6起典型案例,既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也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且违纪问题主要发生在近期,属于典型的顶风违纪。这些问题的发生,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防止反弹回潮的形势仍然严峻,正风肃纪必须久久为功、持之以恒,丝毫不能懈怠。

(每月一案由纪检监察室提供,本期来源:省纪委网站)


分享:

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四路湖北广电网络大厦

邮编号码:430074

服务热线:027-96516

服务监督:027-82896516

投资咨询:027-86653990

领导邮箱:hrtnleader@163.com